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政协网首页 > 提案公开

关于启动“雏雀计划” 吸引优秀年轻人才落户深圳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7-12-30

提案第20170371号

标题:关于启动“雏雀计划”吸引优秀年轻人才落户深圳的提案

提出人:张斌(特邀)、朱惠星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团市委

会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建设局

内容: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创新活动和法治建设的基础。深圳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一再证明,人才多就发展块,人才强就实力强,没有人才优势就不可能有发展优势、创新优势、产业优势。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必须保证人才优先发展,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而优秀青年人才落户深圳,是深圳未来持续发展和不断创新的根本保障。

当前深圳市实施了一系列的吸引优秀年轻人才落户深圳的优惠政策,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效果,但是总体来说存在两个个较为明显的问题:

一是受众多的人才政策不解决实际问题。深圳市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此政策为深圳市受众最多,也是在国内最受好评的人才政策。但是相较于深圳的超高房价,如此补助就显得杯水车薪,不解决实际问题,现在该政策对各大重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越来越小。

二是有诱惑力的政策受众太小、门槛太高。“孔雀计划”A类人才可享受150万元的奖励补贴;B类人才可享受100万元的奖励补贴;C类人才可享受80万元的奖励补贴。奖励看似很有诱惑力,实则不然。以要求最低的C类人才为例,其需在国际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拥有我市急需的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我市急需的特殊人才。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人才本来就很少,真正符合条件的人才,该奖励对其诱惑也不会太大。

基于以上事实和分析,本人从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人才激励相结合的角度出发,联系深圳实际,认为应当实施“雏雀计划”。“雏雀计划”与“孔雀计划”形成优势互补,但应当覆盖人数更多,条件更宽松,更关注人才培养,更关注优秀年轻人才发展;“雏雀计划”补助标准应当高于当前的住房和生活补贴,与当前的深圳生活成本相对应。

办法:

现就深圳市实施“雏雀计划”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1.有计划的培养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根据深圳市重点行业的人才需求,与相关专业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的高校联合培养专业人才,深圳市对相关人才进行资助或者补贴,与其签订服务合同,要求其毕业后来深工作;在高校校招期间,深圳市有重点、有计划到各重点院校进行宣讲,广泛宣传深圳的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政策;对于已经入户深圳的优秀青年人才,有计划、有重点的资助其中部分人士继续进行专业深造,保障其后续进步和发展。

2.有重点的补贴和激励优秀青年人才。对于“雏雀计划”范围内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入户深圳后,对其进行住房和生活补贴。为保证青年人才有勇气和条件在深圳继续发展,从而为深圳经济的进一步腾飞做出贡献,补贴应当与房价和消费水平相一致。

3.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深圳的发展趋势、产业布局、人才结构以及战略目标,制定具体的“雏雀计划”实施办法,明确优秀青年人才的条件、确认程序、资助方案、资金发放、后续培养等问题,最终保障计划的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健全配套服务机制。对于“雏雀计划”培养和引进的人才。应当及时解决档案接收、落户、医疗保险、租房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简化办事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为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

5.建立专项投入机制。每年投入30~40亿元,用于“雏雀计划”的实施。同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市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年度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答复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文号:深人社函〔2017〕428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21日

联系人:陈蓝蓝

联系方式:1360262393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答复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文号:深建函〔2017〕732号

答复日期:2017年04月30日

联系人:市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方式:83785058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深建函〔2017〕732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371号的汇办意见

团市委: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关于启动“雏雀计划”吸引优秀年轻人才落户深圳的提案》(提案第20170371号),我局为汇办单位。经研究,提出汇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我市人才住房政策

2016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以下简称9号文)和《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分配等措施。按照9号文、13号文有关精神,我局正在组织修订《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制定《深圳市人才住房分配管理办法(送审稿)》。在新的人才住房分配政策出台前,我市人才住房定向分配主要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实施。2015年市级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名录经市发展改革委员、经贸信息委、科创委等10多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经市政府批准并对外公布,共计6431家。优秀青年人才可通过重点单位按程序申请人才住房。另外,各区政府也结合实际制订了差异化的人才住房政策。

二、关于我市优秀年轻人才住房保障情况

目前我市优秀年轻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主要途径是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有关规定,以家庭为单位提出住房申请,符合条件的纳入轮候库,按顺序排队选房。同时,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可向重点单位定向分配保障性住房,由重点单位出租给本单位在本市未拥有商品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优秀年轻人才。另外,我市优秀年轻人才可享受9号文第五十条规定的优惠政策,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我局正在制订相应的配套措施。

三、关于我市优秀年轻人才住房的解决思路

当前阶段,我市人才住房整体供需矛盾非常突出,针对某个产业、行业领域、群体制订特殊住房供应政策易失公平,且难以操作。目前,以13号文为核心的人才住房政策已尽量兼顾各人才群体的状况,在人才认定标准上进行了综合平衡。同时,市委市政府正在着力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大力增加住房供给,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公共住房建设筹集40万套,供应35万套的目标。因此,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如今后我市出台专门针对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的相关政策,将进一步调整人才住房分配政策。

以上汇办意见,供参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3月28日

(联系人:李珏,联系电话:83788195、13590458760;

赵玉洁,联系电话:83501492)

答复单位:团市委

答复文号:【2017】63号

答复日期:2017年07月27日

联系人:团市委

联系方式:程羽88134329

反馈意见:基本满意

反馈备注:答复内容针对性不强,仅把现有的政策或做法做了陈述。

答复内容:

深团函字〔2017〕63号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371号

提案的答复

张斌、朱惠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雏雀计划”吸引优秀年轻人才落户深圳的提案》(第20170371号)收悉。该提案在现阶段具有积极意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相关汇办单位意见,我委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委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青年人才工作的具体部署,积极服务青年人才发展。

一、大力推动青年人才的引进工作。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改革创新人才引进政策,简化人才引进流程,拓宽人才引进入户渠道。其中,关于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励保障情况、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情况、对新引进人才的补贴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汇办意见(深人社函〔2017〕428号)。

同时,我委结合工作职能,创新招才引智工作机制,依托高校共青团、青联组织建立优秀大学生引进平台,通过“名企高校行”、“国内外高校大学生深圳行”、“展翅计划”等活动载体,吸引海内外优秀大学生聚集深圳。“高校行”和“深圳行”活动宣传覆盖全国近百所高校,报名人数达1600余人,“展翅计划”累计为向大学生提供3万多个实习见习岗位。创新人才政策宣传模式,运用网络新媒体传播方式,面向国内外高校宣传深圳人才政策、人才发展环境和创业就业机会。积极营造“双创”良好环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创业项目落地深圳。

二、完善优秀人才住房政策,推进“青年驿站”建设。

关于我市目前相关人才住房政策、优秀年轻人才住房保障情况、优秀年轻人才住房的进一步解决思路等情况详见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汇办意见(深建函〔2017〕732号)。

针对来深高校毕业生普遍面临的住宿费用高、求职压力大等问题,我委于2013年10月在福田区试点建立“青年驿站”,免费向来深高校毕业生提供短期住宿、就业咨询、生活信息等综合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住宿难、求职难”的燃眉之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截至2017年7月,全市已在8个区建立9家青年驿站:福田石厦站、罗湖东门北站、南山大新站、宝安中心区站、龙岗布吉站、龙岗南湾站、龙华民治站、坪山站、光明站,共232张床位,累计服务来深大学生9000人。“青年驿站”被列入“深圳市政府民生实事”,获评“深圳市社会建设风景林工程”。下一步,计划鼓励各区、新区通过与企业合作、外包服务等方式,筹建一批“青年驿站”,吸引更多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来深就业创业。

特此函复。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联系人:程羽,电话:0755-88134329)

编辑: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