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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政协创新民主监督机制

来源: 深圳特区报发布时间: 2015-04-24

促成解决南山区代课教师同工同酬问题,推动南山区道路升级改造,助力南山区医疗服务的总体满意度提升……从2012年底开始,南山区政协探索向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委派民主监督员制度,在更好地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上走出了一条新路子。两年多过去了,委派民主监督员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00多名民主监督员累计开展监督活动300多次,推动90件中心工作和民生实事落实。

这一项政协工作创新,有效地促进政府权力阳光运行,提高了政府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很好地架起政府部门与市民沟通的桥梁,促进了政府部门勤政廉政建设。

在16日召开的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交流会上,这项工作获得了南山区委书记李小甘的肯定、点赞。

委派161名监督员到22个政府职能部门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责。但民主监督工作往往是各级政协组织工作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记者了解到,过去,南山区政协委员中,也有民主监督员,但存在临时性受聘、受邀、监督主体不明晰、沟通渠道不畅、反馈机制不全、监督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还比较普遍,未能形成“委派、监督、反馈、督办”的监督工作机制,影响了民主监督的实际效果。

为此,南山区政协积极探索符合政协职能的新的监督方法和监督机制。2012年底,南山区政协创新性地提出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实行民主监督,努力使民主监督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载体、有重点、有规范、有成效。随后,南山区政协从区政协委员中选取政治思想素质好、在界别和党派中有影响、具备相关专业素养、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士作为民主监督员,共161名监督员组成了22个监督小组,分别委派到22个政府职能部门。

为了帮助监督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南山区政协逐步探索和建立了一套工作机制。特别编制了《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手册》、《政治协商工作手册》,明确和规范了民主监督小组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受派单位也制定了相关的对接工作制度,保证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指定专人与民主监督员定期沟通、反馈。

有理念想法,有制度规范,有人员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创新实践在南山区政协风风火火地开展起来了。

民主监督变有序变主动变务实

各民主监督小组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两年多来,南山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大变样了:

从无序变有序——2012年以前,部分政协委员担任特邀民主监督员,没有统一的制度,也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其称谓也是五花八门的,比如党风廉政监督员、城市管理监督员、司法和税务特邀监督员等等。实行统一委派后,区政协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了民主监督员和派驻单位的职责和任务,使监督行为有据可依,监督过程有章可循。

变被动为主动——以往,单位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区政协对其监督情况并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在,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是有组织、有目标、有章程的,是经区委批准后的统一行动,因此,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就更加自觉、更加主动,能够以主人翁的态度去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如在开展“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专项监督活动中,委派到教育部门的监督小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监督内容设计《征求意见表》,主动联系学生家长和各学校校长,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对教育工作的意见,由此收集到的意见更加真实、更加鲜活,对教育部门改进有关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变务虚为务实——过去,政协委员被有关单位邀请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存在不愿说、不敢说的情况,所提意见建议也往往是泛泛而谈。实行委派之后,民主监督员有了底气,思想包袱放下了,敢说、愿说的也多了。记者了解到,自委派民主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各民主监督小组共开展监督活动300多次,督促提案办理260多件,提出意见建议307条,推动了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中小微企业扶持、落实临聘教师待遇、缓解区属医院停车难、推进垃圾分类管理、道路升级改造、查处违法建筑、养老服务及残障人士权益保护等中心工作和民生实事90件的落实。

在推动问题解决上下真功夫

最近,南山区受派单位在22个职能部门基础上新增了8个街道办事处,监督员队伍也随之扩大。怎样在敢监督、能监督、善监督上取得突破,形成自身特点和品牌?

李小甘认为,区政协积极探索,采取了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参与部门的监督工作这样一种新的形式。各街道各部门要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形成政协民主监督和各项工作开展的良性互动;区政协机关要把委派民主监督工作作为政协加大民主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常抓不懈;民主监督小组要坚持原则敢监督,参政议政善监督,突出重点会监督。

南山区政协主席陈章联表示,民主监督员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找准角色定位、提升履职能力,通过民主监督的形式促进科学监督、和谐监督、长效监督。

而要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陈章联认为,委员们首先要“懂行”、知情,才能实施有效监督,建言献策才能有的放矢,监督工作才能提纲挈领。“要在知情中明政,在明政中议政,在议政中督政。”陈章联说。

陈章联提出,在具体的监督中,要讲求方法,为所当为。“民主监督员的监督要出以公心。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寓监督于爱护之中。既不能一味地唱赞歌,帮助被监督单位回避矛盾、掩盖问题,更不能凭个人好恶,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陈章联认为,民主监督员必须本着帮忙而不添乱的心态,选好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做到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围绕派驻单位的中心工作,围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围绕民生实事的落实,多形式地开展提案督办、视察调研、明察暗访、民主评议等监督性的履职活动,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民主监督最终是为了解决问题。陈章联表示,民主监督工作要着重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重视了解和帮助解决区委区政府重视、各界普遍关注、基层群众最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推动问题解决上下真功夫。

陈章联还对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每个监督小组每年要结合实际,提出一至两份“民主监督建议书”,年终提交一份书面工作汇报,并将《民主监督员活动记录本》报区政协办公室存档,增强监督的实效。

“多一种监督、多一双眼睛,就多一份智慧、多一些成效。”南山区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还将继续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探路。

名词解释

民主监督员

民主监督员从本届区政协委员中选取,属于兼职,不脱离原工作单位和岗位,不领取兼职薪酬。民主监督员向受派部门(单位)提出意见、批评与建议,并向区政协直接反映有关情况,不直接处理、决定问题,不干预受派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民主监督员主要以民主监督小组形式,开展专题调研视察、专项民主评议等活动。

编辑: 袁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