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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事故对百姓都是100%的危害”

来源: 深圳特区报发布时间: 2015-03-06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元春/文 刘羽洁/图

日前,由市政协主办、农工党深圳市委会牵头承办的2015年第二场“委员议事厅”上,政协委员们围绕深圳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多发的原因何在以及如何守住“舌尖上的安全”进行激烈的辩论。委员们认为,严是食品安全最“靠谱”的保障,要对食品安全违法者“零容忍”、“曝光死”。

关键词:怎么样

现状一:吃“百家菜”源头安全难保障

食品安全不是管出来的,源头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在活动中,源头安全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农工党福田二十支部副主委、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动物防疫监督所所长谭理琦现场给出一组数据:目前深圳市人口1000多万,是食用农产品的消费大市,但深圳市仅有3万亩农业用地,农产品95%依靠外地输入,少部分依靠进口。

“所以,深圳市农产品来源于千家万户,深圳人吃的是百家菜。”谭理琦指出,由于内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农业生产水平和监管能力也不一样,食用农产品的源头不安全,农产品标识缺失,无法溯源,导致质量安全事故防不胜防。

但和深圳相邻的香港,农产品输入量更多,那为什么香港食品安全管理却被肯定,大家都到香港买奶粉、打酱油?罗湖区政协委员屈娟指出,由于多数食品通过外地流通环节运进深圳,所以流通销售环节非常关键。

“根据香港食环署公布的《食物监察计划大纲》,深圳监测食品安全指标与香港的重合度高达95%以上。在监测项目和监测标准方面,深圳总体上并不落后于香港,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监督抽查覆盖面目前无法达到香港水平,深圳的抽检标准为每千人0.97批次,而香港的这一标准为每千人6批次。为什么达不到香港的抽查率?原因是基层行政执法资源不足、人手不够。”屈娟认为,监管部门应在流通销售环节加大力度,把不合格的商品杜绝在外。

现状二:近95%食品是安全的

福田区政协委员、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化学药品检测室主任李玉兰认为,市民大可对餐桌上的食品放心食用,实在不必忧心忡忡。她用一组数据证明她的观点:“2014年前三季度深圳相关部门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包括超市、大型农批市场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合格率94.57%,也就是将近95%。”

但市政协委员陆卫平却提出了质疑:“合格率95%,也就是说有5%是不及格的。5%概念是什么?就是说1000件有50件不合格了,这50件怎么办?”

现场的一名市民也对此提出了疑问:“95%合格率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可能算业绩,但5%的不合格对消费者可能就是100%的问题,长期吃不合格的食品无疑就是慢性中毒,因此绝对不能放过5%!”

对此,谭理琦认为,这5%实际上主要是一些生鲜农产品,某些指标稍稍超标,通过浸泡、反复清洗,农药残留基本上可以消除掉,对市民健康不会造成很大危害,深圳市每年食品安全中毒的情况是很少的。同时,“5%”的不合格产品也通过下架、召回、销毁进行了处理。

但提问的市民对他的回答表示“不满意”。于是,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农业处负责人被请出进行进一步解答。该负责人表示,“5%”的问题,不是说5%不合格产品都是流到消费者餐桌上的,这“5%”的不合格产品都会处理掉。“查出一批菜有问题,会把菜地铲掉;查一头猪有问题,会把整一批次的猪全部销毁。”他透露,曾经一次,最多销毁过130头猪。这一回应被主持人戏称为“株(猪)连九族”。

关键词:为什么

超过六成人认为监管不力是主因

毒大米、地沟油、添加苏丹红……食品安全问题为何屡屡发生?深圳市政协委员陆卫平直言,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是主要原因。

“最近一份关于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的原因的调查,认为是标准不清晰的占7.1%,认为是政出多门占25%,认为是诚信不足的占53.6%,而认为监管不力的占60.7%。从调查结果不难看出,监管不力是目前民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不满的主要原因。”陆卫平说。

政府部门监管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不够也被指是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祸首”。深圳市政协委员张明正表示,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吊销卫生许可证。“除了责令改正和警告之外,是否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还是在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之内,极有可能连区区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也不了了之。这样使得制假售假的企业没有什么风险和违法成本。”

福田区政协委员、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樊成玮则提出,从1979年国务院颁行《食品卫生管理条例》起算,35年时间里,我国的《食品安全法》目前已经在进行第五次整体修订,这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罕见的。“一方面说明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监管要求越来越严格,另一方面恰恰说明食品安全风险依然相当严峻,是社会问题倒逼立法、催逼修法。”

为什么与《食品安全法》配套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在多达十多部,但依然解决不了食品安全问题?樊成玮认为,这是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还不到位:“也就是说打蛇没有打到七寸上。”

关键词:怎么办

建议一:对违法者“零容忍、曝光死”

“食品安全率哪怕有1%的失误和事故,对社会民众就是100%的危害。”樊成玮认为,在监管方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曝光死、黑名单制以及退出机制、禁入机制、终身追责制。还应全面追究问题食品生产销售等方面责任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同时,樊成玮认为,政府也应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改变“九龙治水”都不治,各自为政都不为的执法监管体系,创设综合监管、功能整合、职责完整、统一执法的制度,注重行政执法与司法追究并重,注意行政执法向司法诉讼的延伸。

此外,樊成玮还提出,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点”的执法,更要“线”和“面”的执法;不仅是“静态”执法,更是“动态”执法和“追踪”执法;不仅要个案被动执法,更要系统性主动介入执法。

农工党市委委员、蛇口人民医院副院长张敏认为,可借鉴国外诚信道德奖惩制度,尽快建立商家诚信评估体系、失信惩戒体系,引入市场进入法、个人破产法,让诚信道德不仅仅停留在精神层面,还要让守信者得到充分肯定和鼓励,成本下降,失信者得到谴责和处罚:“这样才能让那些不法商家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建议二:利用大数据寻源头问题

如何优化监管、通过监管要安全?

谭理琦建议,从源头治理着手,整合市、区各级监督平台,形成数据库,用大数据共享“扼”住食品不安全的源头,并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即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加强流通环节溯源管理。同时要强化过程监控,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工作。谭理琦还建议,提高农产品品牌意识,大力培育龙头企业、连锁企业、品牌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农产品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此外,还要加大力度发展深圳菜篮子基地,提升自给自足供养能力。

建议三:加大抽验力度打造食品安全的“深圳标准”

福田区政协委员李玉兰提出,应加大食品安全抽验力度,用高频的检测倒逼食品安全水平的改善。“我建议以更密集的检测批次、更宽广的覆盖范围、更严谨的检测标准、更严厉的后续处理,打造食品安全的‘深圳标准’,让深圳成为食品安全天堂。” 李玉兰表示,争取食品安全“深圳标准”比香港还要高,那么以后我们可能就看不到大包小包到香港买东西的人了。

罗湖区政协常委纪玲则建议,除了政府监管,应建立社会公共机构共同参与的综合监督体系,不光政府职能部门给出数据,还应更多将民间机构、国内外权威机构引进来。

建议四:追究责任“连坐”让违法成本加大

怎样的处罚才能更有威慑力?多位委员认为应该罚到倾家荡产,让违法者不敢继续违法。而屈娟则建议深圳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责任“连坐制”立法:“深圳可以探索主体连带、品种连带、区域连带、行业连带、环节连带责任追究,将食品安全监管从对违法企业和品种的单一监管,向涉及产品的产业链延伸,并扩大到相关行业和区域。”

屈娟举了一个例子——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连带追究”(试行)办法》,重庆一大型连锁超市一门店曾出现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的事件,对此重庆工商局开出了该连锁超市13家门店全部停业15天的重磅罚单。“这样的重拳整治食品安全,对我们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对此,樊成玮提醒“连坐”要慎重,以防出现执法侵权。

现场PK

PK 1

食品安全,消费者也要负责任?

食品安全,责任在谁?

罗湖区政协委员屈娟认为,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还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在执法资源缺乏、监管缺位的情况下,消费者应该怎么样?首先应该从我做起。提升自己的防范食品安全问题的意识,增加我们食品安全系数。比如挑葡萄酒,有的消费者会挑只有英文标识的,认为那才是真正进口、正宗,而实际上这确实一种消费误区。

屈娟委员的话音刚落,市政协委员陆卫平就立即反对:“不要把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有什么责任?你生产你的东西、卖你的东西,要我们消费者背负责任,有道理吗?”

“屈委员认为,食品不安全问题,消费者也有责任,把责任推给消费者,大家答应不答应?”主持人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是不是消费者的责任”的调查,收获“嘘”牌一片。

PK 2

食品安全靠法律约束还是道德自觉?

在谈及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时,福田区政协委员樊成玮提出,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不健全,违法成本太低,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的关键因素。

而农工党深圳市委会委员张敏则认为,从本质上,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缘于法律缺失,而是由于道德缺失。“如果我们把该由道德解决的问题交给法律,那么,法律就会显得力不从心了。”

张敏的这一观点并未获得委员和现场观众的支持。在主持人现场调查中,更多的观众对法律约束举起“赞”牌,对道德自觉举起“嘘”牌。

樊成玮委员认为,在依法治国成为共识的今天,人们期盼以更严格的法治措施监管食品安全,以更严厉的法治手段惩治不法行为。

 

精彩语录

网上流传着这样的话:中国在食品中完成了科普:从大米中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肠中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中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木耳中我们认识了硫酸铜;从奶粉中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其实我们不想知道这些,作为消费者,我只想知道我该怎么办才能吃得安全?——罗湖区政协委员纪玲

为什么与《食品安全法》配套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在多达十多部,还有《刑法》明确的刑责和“两高”严厉的司法解释,但依然解决不了严重影响到每一个人生命健康,包括问题食品生产销售者生命健康在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呢?就是立法、司法、行政执法还没有到位,也就是说打蛇没有打到七寸上。

——福田区政协委员樊成玮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元春)

编辑: 袁发勇